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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 统筹实施河湖长制——雅安市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11-14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湖长制作为河长制的重要补充,意义重大,为保障河湖水域管护无死角,按照湖长制相关改革任务,雅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湖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湖长制体系,对纳入全市湖长制河长制的湖库、重要天然湿地及渠道名录进行详细梳理,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将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具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全部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将重要天然湿地、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具有供水任务的渠道补充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塘坝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补充纳入当地河长制实施范围。实行市总河长负责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与河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健全河湖名录和河湖档案,落实湖长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实际分类施策,实施更严格的湖库管理保护措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增添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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