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棉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该《扶持政策》对石棉供销社牵头领办的八月瓜产业及农产品品牌营销推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新出台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户集中连片开展标准化、仿野生栽培八月瓜,对栽培达5亩、1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种苗补助。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八月瓜示范基地,在产、供、销全产业链实行“六统一”标准化管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优果率达70%以上的,给予奖励。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对收购农产品进行加工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开展农产品市场营销,安排由县供销社负责对在外新开设的石棉特色农产品销售专营门店,对组织石棉县特色农产品进入成都等大中城市大型连锁商超的,拟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
此次扶持政策的出台,为社有企业发展壮大石棉八月瓜产业,为供销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深化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