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厅办〔2018〕42号)转发给你们,请落实专人负责,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近期安全管理工作小结和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民政局办公室。近期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9月13日、12月13日前,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