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全县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在县内9个乡(镇)、55个行政村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监管力量保障。组建了一支由县乡村三级网格员组成的70余人监管队伍,并定期不定期组织网格员进行业务水平提升培训,确保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将各类环境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监管考核问效。将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健全和有效运转情况纳入2018年度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内容,细化评分细则,以考核问效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