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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芦山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雅环罚〔2018〕9号
处罚名称 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芦山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82609211340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伟
处罚结果 予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9月8日
处罚机关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方编码 625000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期限 1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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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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