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现将宝兴县邓池沟铜镍矿勘探探矿权和宝兴县邓池沟铜镍矿采矿权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前实名向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雅安市纪委派驻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纪检组反映或举报。
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35-2224902
雅安市纪委派驻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纪检组电话:0835-2235127
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三)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宝兴县邓池沟铜镍矿勘探探矿权东南角有2个拐点位于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保护区重叠面积0.0010km2。 (探矿权人在自然保护区内未开展过探矿工程活动,要求探矿权人缩小勘查范围,退出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名称 |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责任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宝兴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曾伟,杨茂雄,王强,宝兴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0835—2241140 |
整改目标 |
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延续登记及除避让退出外的变更登记,停止自然保护区内一切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拆除设备,实施植被恢复。 |
整改措施 |
成立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发布自然保护区内停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通告,制定矿业权问题“一案一策”整改方案,督促矿业权人避让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范围内的矿业权,开展矿业权整改现场核查。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宝兴县制订了《宝兴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整改牵头督办领导和责任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宝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通告》,宝兴县国土、林业、安监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宝兴县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兴县国土资源局向矿业权人印发了《关于宝兴县润东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邓池沟铜镍矿勘探退出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宝兴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退出实施方案》,提供了整改现场相关影像,探矿权人调整坐标申请退出保护区的报告等相关材料。 2、经查,探矿权人未在自然保护区内实施探矿工程。该探矿权范围内有一采矿权(分为一采区和二采区),一采区内封闭井硐5个,二采区内封闭井硐2个,共计7个井硐已封闭;一采区东南角临时住房1处和工棚1处已拆除,经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7个井硐的硐口及临时住房和工棚均在保护区外。经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星影像图上判读,探矿权范围内未发现探矿活动有关的工棚等地面设施,未发现人为破坏植被痕迹。 |
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四)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宝兴县邓池沟铜镍采矿权矿区范围一采区有2个拐点位于保护区核心区,与保护区重叠面积0.014km2,二采区有1个拐点位于保护区核心区,与保护区重叠面积0.0005km2。 (采矿权人在自然保护区内未开展过采矿活动,要求采矿权人编制避让退出方案,避让退出方案经宝兴县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后,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缩小矿区范围的变更登记。) |
自然保护区名称 |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责任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宝兴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曾伟,杨茂雄,王强,宝兴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0835—2241140 |
整改目标 |
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延续登记及除避让退出外的变更登记,停止自然保护区内一切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拆除设备,实施植被恢复。 |
整改措施 |
成立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发布自然保护区内停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通告,制定矿业权问题“一案一策”整改方案,督促矿业权人避让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范围内的矿业权,开展矿业权整改现场核查。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宝兴县制订了《宝兴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整改牵头督办领导和责任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宝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通告》,宝兴县国土、林业、安监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宝兴县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兴县国土资源局向矿业权人印发了《关于宝兴县润东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邓池沟铜镍矿探退出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宝兴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退出实施方案》,提供了整改现场相关影像,采矿权人调整坐标申请退出保护区的报告等相关材料。 2、经查,采矿权人未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采矿活动。该采矿权矿区范围一采区内封闭井硐5个,二采区内封闭井硐2个,共计7个井硐已封闭;一采区东南角临时住房1处和工棚1处已拆除,经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7个井硐的硐口及临时住房和工棚均在保护区外。经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星影像图上判读,探矿权范围内未发现探矿活动有关的工棚等地面设施,未发现人为破坏植被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