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委政法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组织指导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市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办理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持之以恒防风险、破难题、补短板,坚定不移保发展、促改革、创稳定,克服了挑战多、压力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一)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市政治和社会大好局面持续稳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决策部署,继续加强重要敏感时段防控,进一步提升重要会节、敏感节点、重大活动、重要警卫的安保工作水平。(二)创新引领夯实基层基础,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开展社会面依法治理、反恐防暴、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网络安全、禁毒防艾等6个方面的集中整治,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黑恶势力、黄赌毒、“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改革引领严格执法,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雅安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辅助人员等级套改工作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提升了队伍战斗力。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和法律援助制度,启动“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建立了7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政法队伍面貌呈现可喜变化。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市委政法委坚持早安排、早部署,通过专题研讨会、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等多形式、全方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扎实做好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剖析反思、全面整改,落地见效、建章立制,巩固发展“四个环节”的工作,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观,涌现出了戴鹏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五)念兹在兹唯此为大,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坚持一手抓政法工作,一手抓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及“五个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拓宽脱贫路径。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代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法学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8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0.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37万元,占15.3%;项目支出1874.39万元,占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8.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1642.94万元,增长152.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5.31万元,增长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5.17万元,占9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7万元,占2.26%;医疗卫生支出20.31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19.91万元,占0.9%;公共安全支出17.4万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项)支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管理(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项)支出1631.99万元,完成预算的80.62%,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上年度基本支出结转及政法干警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度未完成。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党委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3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今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占8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9.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领导和各部门检查、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使职权,查处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协调处理行政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67万元,下降84.87%。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市(州)来雅检查指导、学习考察、工作协调、执行任务。下级部门来雅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68万元,下降86.75%。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7万元,比2016年增加6.03万元,增长1.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购买办公设备用品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绩效信息化工作需继续完善、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新资产管理软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更深入的完善绩效考核指标,推动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8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雅安市委政法委无下属单位,没有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督察、见义勇为、政法队伍建设等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政法干警培训、群防群治、多元化解、平安雅安建设等经费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主要用于有序开展反恐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依法治市、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部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以及见义勇为等重点工作等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津补贴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费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比例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