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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11 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4、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洪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2、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3、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

14、制订并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市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绿美城乡”为目标,紧扣“项目年”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乡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意见》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有力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工作,全市城镇化格局得到优化,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截至2017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1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3.39%,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6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8平方公里。“百镇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培育了一批形态适宜、规模适度、生态宜居的特色小城镇。

(二)城乡规划体系日益完善

《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综合评估有序推进,已完成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雅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绿地系统、综合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姚桥、大兴、名山区及经开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工作。荥经、汉源、石棉3县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天全、芦山、宝兴县正加快推进总规修编。完成了蒙顶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启动了夹金山、石棉田湾河、芦山灵鹫山—大雪峰3个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完成了17个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和58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截至目前,乡镇、村庄规划编制率分别为93%和73%。

(三)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城乡建设,2017年全市城乡建设项目共计126个,在建项目75个,完工项目51个,累计完成投资约46亿元。

一是主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以“一城三廊六片”为重点,全力推进主城区城市扩容提质。2017年,主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共计88个,在建项目30个,完工项目37个,调整纳入2018年实施的项目21个,累计完成投资约35亿元。市政道路建设进展迅速。南外环线中段、碧峰峡路、姚桥一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等13个项目建成通车;滨江南路、中农批配套道路、大兴二台地周边道路等20条城市道路及熊猫绿岛桥梁快速实施;南外环线东西段等道路招投标、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主城区新增道路16公里,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改善。熊猫绿岛公园、女娲广场、张家山花田等项目完成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得到广大市民好评。桃花岛公园、金凤山公园、青衣江两岸景观项目顺利实施。目前,主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33.8%、绿化覆盖率达37.62%。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万达广场、国盛雅安国际商贸城、多营水厂扩建等工程完工投入运营,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姚桥临时农贸市场、雅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等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县城承载能力显著提升。6个县城结合自身区位条件、人口规模和产业配套等实际,道路、管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共完成投资约11亿元,县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空间进一步拓展,功能进一步完善,面貌不断改观。

三是特色小镇建设持续推进。全市7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约3.8亿元、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约1.4亿元,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0.51万人。雨城区多营镇被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特色小城镇,宝兴县灵关镇被正式命名为第二批省级特色小城镇。

(四)城市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建设成效突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畅通宜居、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绿道”。2017年开工建设绿色建筑项目7个,约83.63万平方米。建成城市滨水绿廊24.1公里。引进摩拜共享单车约6000辆。

二是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结合熊猫绿岛公园、大兴卫计中心道路等项目,建设海绵城市约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约2亿元。建成综合管廊约4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1亿元。

三是城乡垃圾污水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共建有垃圾处理场7座,日处理量960吨/日。全市138个乡镇,有131个乡镇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全市1001个村庄,建有6000余个垃圾收集设施;全市共建有污水处理厂11座,日处理量共计14.1万吨/日。全市138个乡镇,有20个乡镇纳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37个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量为3.72万吨/日。

(五)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201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约58.38亿元,施工面积约39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约14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14万平方米,销售面积约122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造开工危旧房棚户区3408套,基本建成5426套,竣工4915套,完成货币化安置3408套,全市已分配公租房2616套,发放租赁补贴332户,“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有力,全面完成省上目标任务。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快速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了732户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

(六)建筑业加快发展

2017年全市建筑业产值45.46亿元,增长率为34.7%,全面完成了省厅和市上下达的目标。全市共有建筑企业138家,其中施工企业76家,劳务企业36家,商品混凝土企业26家,新增建筑施工企业19家。积极推进标化工地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雅安金安厂棚改房和雅安万达广场等13个项目被省上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筑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住建系统问题,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整改落实。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住建系统的10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84个,剩余20个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已制定工作方案,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案件主办5件、协办3件,都按时按程序办结,并协助雨城区处理了30处问题点。

(八)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全面完成

全力推进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突出项目验收和结算存在的重点、难点,通过召开15次协调会,有效解决了事后认质认价,合同主体不明、施工合同无法签订,打捆招标项目清标等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面完成了全市纳入住建部门监管的灾后重建总规项目竣工验收和市本级总规项目竣工结算工作。

(九)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

依法查处违法转包、分包、挂牌等违法行为2起,涉及资金13143万元。查实违法建设行为47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为11起,已全部移交市城管执法局。严肃执纪问责,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责令检讨3人。持续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发现并纠正各类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1800余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系统)下属二级决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9,45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02.12万元,占74.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6.18万元,占24.87%;事业收入49.05万元,占0.07%;其他收入334.44万元,占0.44%。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2,30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32万元,占3.21%;项目支出60,309.69万元,占96.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308.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266.25万元,增长23.9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9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98.66万元,减少2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9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208.06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5万元,占0.4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0.93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占0.04%;城乡社区支出22,510.82万元,占56.28%;农林水支出2,983.95万元,占7.46%;住房保障支出11,981.11万元,占29.96%;其他支出1,985.99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17年决算数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5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17年决算数为9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75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3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37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20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2,85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 森林培育(项)2017年决算数12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17年决算数5,23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6,63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10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1,98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预算6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全面清理报废到期高耗能车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进一步强化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厉行节约精神,接待人次和批次减少,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4万元,占5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44.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和人数实行零预算,缩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其余各单位均无出国计划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保障城市各项规划、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路灯、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城市防洪设施与管理、散装水泥农村推广、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使用的监督调查、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调查处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行政复议、监督检查计价定额的执行与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地维稳、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房地产测绘管理、商品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白蚁防治以及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27万元,下降77.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全面清理报废到期高耗能车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进一步强化车辆使用维护管理的结果。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624人,共计支出3.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南山市人民政府赴四川雅安学习考察、省住房保障厅对宝兴智慧社区调研及验收、省新型城镇化考核组来雅检查2016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情况、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赴雅安开展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调研工作、自贡市星河彩灯文化有限公司赴雅安勘察熊猫主题灯会、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赴雅安市住房保障局学习考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接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赴雅安中心城区大兴片区、水中岛片区调研、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政府考察团来雅安调研、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关于黄龙村民俗规划改造高校邀请赛参赛师生一行到雅安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146.5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3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56万元,下降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维护综合管理、城市防洪、村镇管理、城市路灯维护管理、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5000万元,覆盖率达到2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项目经费的管理还需加强;二是对资产实物管理不够;三是内部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控,随时监测项目的费用使用情况;二是对资产进行一对一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力度;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有效性

6

完整性

6

风险管控

6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规划馆运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规划馆为旅游者、市民群众提供的了解雅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形式还需丰富完善,二是规划馆宣传力度不够,参观人数未达到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规划馆展览形式,与参观者互动,让参观者在娱乐中了解雅安文化。二是丰富规划馆参观内容,尽可能详细得展示雅安历史文化。三是加大对规划馆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顾客参与,最大限度得利用现有资源。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9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8

总分

9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项):反映散装水泥办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出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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