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新零售业态异军突起,彻底颠覆了传统零售模式和零售业态,深刻变革了传统的零售格局,瞬间激发并释放了我国巨大消费潜力,形成以电商平台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业态的新零售业。为做好新零售业监测工作,需要积极探索监测规律,自觉适应新形势变化,建立新零售业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应对新零售业监测新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一、新零售产生的新特点
一是新模式。新零售改变了以往“人、货、场”三者整合一体现场交易的传统销售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渠道、资源、数据、服务等多方位无缝连接,将货物既可以通过商家店面售给消费者,更多的是采用网上下单,利用现代物流技术直接从仓储发往消费者。更有无人营业店面提供“全天不打烊”,利用电商实现24小时进行销售服务。
二是新业态。新零售的销售模式对零售业态的各要素再次进行边际调整,催生了以电商平台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业态,涵盖按需生产、信息化仓储、现代物流、线上下单、直达配送、售后监督等新型零售业态。充分利用无人技术和智能技术以及网络大数据预测、智能分仓、智能分单等核心技术,形成刷脸、刷手机、刷二维码,从选购到支付的各个环节都能自助完成,无人超市、订单配送、自动结账、手机付款等新零售业态陆续登场。
三是新体验。通过一部手机,一个APP,扫码即显示商品的信息、价格,轻点支付页面,便可带走心仪商品,这种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融合将是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一方面让有空闲的消费者既可以在门店现场选购需要的产品现场体验,对产品的外观、质量有充分直接感受,另一方面也能够让消费者利用网上购物终端网上下单,网上跟踪产品快递,足不出户使所需产品通过现代物流直接送货上门。“新零售”已然落地成为影响公众生活新的商业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购物体验。
四是新关系。推出第三方平台,既发挥卖家销售产品的功能,又根据消费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产品卖给消费者的采购功能,还要利用现代信用支付手段发挥售后监督功能。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前预测出下游消费者需求,并向上游供应商提供消费者需求大数据资源,为供应商的生产研发活动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以便于及时生产出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二、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的意义
(一)新零售爆发式发展迫切需要尽早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
新零售模式从开始出现至今,年增长速度呈几何级递进,尤其是以“双十一”为代表的节日销售空前火爆,以往传统销售模式的指标体系早已不适应当今新零售模式的统计需求,只有早日建立新零售模式统计指标体系,才能将新零售模式统计监测纳入正规渠道。
(二)新零售销售模式的复杂性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
新零售销售模式从产品生产、接受订单、存储转运、送货上门、售后服务等每一个销售链条,都要做到精准无误、无缝对接,尤其是对消费者、生产者、销售商、第三方平台等多方利益的有机整合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在统计监测指标中都要科学监测、真实反映。
(三)新零售产生的新型业态需要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反馈
新零售下的新型经营业态,层次环节多、涵盖内容深、涉及领域广,需要建立全覆盖、多层级、成体系的统计监测指标全面反馈新零售销售模式下的所有基础数据,便于分析研判新零售业走向和趋势。
(四)新零售产生的销售诚信问题需要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为处理售后问题提供依据
近年来,新零售迅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的购物安全问题,诸如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交易过程中银行账户密码的安全、转账过程中资金的安全等都需要做到全程监测,发现情况及时预警。同时,对新零售产生的销售诚信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对销售的商品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现象强化监测,如实登记备案。
三、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经营地统计原则”设置监测指标和监测范围
严格落实统计监测的基本要求,统一统计监测指标和监测口径,依照“经营地统计原则”划定监测范围,由上一级统计监测部门把控统计法人口径和在地口径,防止监测数据重复统计,并按统计方法定期进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数据反馈。
(二)利用大数据监控系统覆盖新零售交易的各个环节
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监测“采购—销售—配送—售后—评价”中每一个节点和要素,构建一体化监测闭环数据链。设置独立监测单元和监测模块,对基本要素进行全面监测,取得第一手数据。对各个监测单元、模块整合汇总,形成新零售监测综合数据,便于对新零售整个产业链进行分析研判。
(三)实时做到网上订单与实体店购物的比对
通过将采集上报的网上销售数据和实体店销售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剔除销售数据重合部分,详细区分网上销售和实体店销售的具体数据,时刻掌握网上销售在销售中的占比,真实反映新零售业增长数量和发展趋势。
(四)依据消费者评价建立诚信指标
综合网上销售监测平台反馈、消费者星级打分评价、第三方专业机构客观评价等多种方式,设置“红黑榜”,评价好的要在诚信红榜上进行公示表扬,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诚信黑榜上点名批评,并将诚信评价指标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新零售业多位一体的监测监管体系。
(五)建立防范有效的安全风险监测
针对新零售业销售链条中的涉及钱物交易环节和个人信息、账户密码等安全事项,设置交易信息提醒、转账延期到账、委托第三方平台托管支付等网上支付功能,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应对,并根据交易数据分析研判,对即将发生的安全风险提前预测预警。
(六)强化对监测结果的运用
及时对新零售业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先行指标分析,准确对新零售业发展趋势进行预判预警。针对新零售业发展的短板和存在的问题,研提科学性的对策建议,不断为政府提供真实的决策辅助服务。
(七)整合部门统计数据形成信息资源共享
将商务、工商、经信、税务等部门数据整合到统一平台,实时汇总动态监测数据,通过数据关联计算出新零售监测数据,通过对历史数据、部门数据进行分类比较,研判出新零售业发展趋势和走向,供各部门统计单位共享参考。
四、建立新零售监测指标体系需注意的事项
一是监测方案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适应性。随着新零售业态的发展,一系列的政策都会逐渐出台,在制定监测方案时需要通盘考虑到政策变化给监测带来的影响,既要使监测方案在实际监测中有针对性,又要根据新的政策出台后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提前做好预测预警有效防范监测风险。以统计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为出发点,对有可能发生的新零售监测风险,尽早做出预警预判,并根据预判结果,制订防范应对措施,以便出现监测风险后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三是随时关注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冲击。新零售业爆发式发展的新特点和复杂性,从有形到无形,从量变到质变,都决定了新零售业在监测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必须要时刻关注监测形势变化,出现新的监测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