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政务诚信建设目标,《意见》明确了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3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着力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雅安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
《意见》指出,要通过建立专项督导、横向监督、社会监督、监测预警等机制,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要通过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等,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在这其中,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同时,依托市级信用门户网站、市内媒体等信息渠道,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对于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意见》强调,要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