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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7-30 17: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责任单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

高凯

联系电话

0835—2226362

整改目标

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印发实施了《雅安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代市委、市政府起草《雅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建议》。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严格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流域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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