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9日,芦山县政府副县长、防汛指挥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尹清主持召开了芦山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参会单位有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
会上,审议了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芦山县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芦山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尹清强调,芦山县河长制办公室要不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建立县、乡、村三级湖长组织体系,把全县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办法强化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并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的档案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