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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纪萍、彭蔚不动产登记权属审核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戚晓莉于2005年将位于雨城区绿洲路28号9幢2单元7楼703号住宅用房(155.91平方米)转让给了李纪萍、彭蔚,并于2005年12月16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雅房权证市字第0051373号),但一直未办理土地登记。现由于转让方戚晓莉承诺该房屋为本人单独所有,戚晓莉的配偶侯安林未签字,受让方李纪萍、彭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将位于雨城区绿洲路28号9幢2单元7楼703号住宅用房(155.91平方米)直接登记给李纪萍、彭蔚。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李纪萍、彭蔚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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