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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玲、李斌不动产权属审核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4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王莲英、彭光辉于2003年9月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南街20号2单元3楼4号的不动产卖给李斌、朱玲,并且已经于2003年9月26日办理了房产证(雅房权证市字第0040674号、雅房市共字第0001204号),但一直未办理土地证。现因无法联系上原权利人王莲英、彭光辉,朱玲、李斌申请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南街20号2单元3楼4号的不动产登记在朱玲、李斌名下,现将上述登记内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我中心将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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