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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局长潘素华一行到联系贫困村调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6 18: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6月29日上午,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王亚文、市财政局局长潘素华、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杨术兵一行10人到三部门共同联系帮扶的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调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隆兴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感、紧迫感。村“两委”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主责,以饱满的激情,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向县委、县政府沟通汇报,凝聚工作合力;要扎实开展工作,做深做细脱贫攻坚村退出和乡村振兴工作。二要认真做好项目论证。要对拟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论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与操作性,选择可持续发展、长期受益的项目;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选择让大多数贫困群众受益的项目。三要强化廉政建设。市财政局驻隆兴村第一书记要守牢廉洁底线,在扶贫工作中树立清风正气,不得参与任何项目的比选、采购、招投标工作。县、乡、村相关部门要抓紧抓实、盯紧盯实第一书记,确保干部清正廉洁。四要强化资金管理。要严把扶贫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困难群众身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切实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丁德辉,芦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健强,芦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尹清,芦山县文新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龙门镇、隆兴村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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