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厅安排,经市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于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林业惠农补助资金清查年自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林业惠农补助资金清查范围为各级财政安排的2016-2017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集体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集体和个人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清查主要突出资金整合、管理、项目管理等几个方面。在县(区)自查基础上,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刘雪松带队,规资科、天保退耕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负责人以及部分县财务人员组成的林业惠农补助资金清查组,随机抽取了芦山县、雨城区和宝兴县。
检查中,清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翻阅工程和财务档案、到乡镇实地调查、入户座谈等方式,对被抽查县(区)林业局相关资金进行了清查,对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要求尽快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通过此次清查,对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下半年,市林业局还将持续开展林业项目资金专项稽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