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2018年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减至45条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1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减至45条
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30日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修订后,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由2017年版95条措施减至2018年版45条措施。

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农业领域,将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由不超过49%放宽至不超过66%。

采矿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与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文化领域,取消演出经纪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将文艺表演团体由禁止投资放宽至中方控股。

增值电信领域,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有28.8平方公里区域试点的开放措施推广到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记者 顾阳 冯其予)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来源地址:http://www.gov.cn/xinwen/2018-07/01/content_5302550.ht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