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虽然全省已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但在一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考核走过场,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如,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4个市在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但在当年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中得分仍然接近满分。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19个市(州)得分相同,并且均超过考核设定的最高分值。(省整改任务第八项)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
陈勇
联系电话
2852159
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强化目标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
整改措施
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党委、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与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对接,强化激励和约束导向,确保相关考核结果总体一致。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在每年年度考核工作中,明确对重大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作为“优秀”等次人选,并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完成2017年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