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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整改任务序号三、6)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雅安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6-22 17: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虽然全省已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但在一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考核走过场,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如,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4个市在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但在当年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中得分仍然接近满分。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19个市(州)得分相同,并且均超过考核设定的最高分值。(省整改任务第八项)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

陈勇

联系电话

2852159

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强化目标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

整改措施

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党委、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与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对接,强化激励和约束导向,确保相关考核结果总体一致。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在每年年度考核工作中,明确对重大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作为“优秀”等次人选,并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完成2017年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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