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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整改任务序号一、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雅安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6-22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通过督察谈话和问询,部分领导干部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识不深刻、把握不全面,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存在问题认识不足,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不够,发展与保护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省整改任务第一项)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

陈勇

联系电话

2852159

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雅安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暂行办法》(雅组通〔2017〕58号)等有关规定,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履职尽责跟踪管理,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制定《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调研工作方案》,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的重要内容,重点了解干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干部常态性考察,经常性了解涉及环境保护工作干部的履职情况。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日常联系通报机制。

在干部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时,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动议、民主推荐等各个环节,对发现问题影响任用的,实行全程“放下”制度。将考察对象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测评结果“好”和“较好”的得票率低于60%或“差”的得票率高于15%的,经综合认定,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书面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了解掌握是否存在影响任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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