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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公布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7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通知,公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通知明确,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电在内的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由地方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补贴资金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记者 董碧娟)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来源地址:http://www.gov.cn/xinwen/2018-06/17/content_5299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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