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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谈维护伊核协议的“三个坚持”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6 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郑明达)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15日在北京与来华访问的土耳其外长恰武什奥卢共见记者时表示,伊核协议是多边主义的重要成果,来之不易,理当维护,重要的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原则。伊核问题全面协议是经联合国安理会核可的国际协议,对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促进中东地区和平稳定发挥着有效作用,国际社会对此有普遍共识。国际原子能机构已连续11次确认伊朗履行了全面协议核领域义务。对这样一份行之有效的协议,没有理由不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坚持对话。制裁和武力解决不了问题,对话谈判才是通往解决的真正出路。伊核全面协议本身就是耐心对话的结果。当然,伊核协议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协议,“一把伞遮不了百人头”。协议以外的问题也需要通过对话加以解决。关键是要保持耐心,秉持对话不对抗的精神。

三是坚持合作。伊核谈判历经十多年,各方乃至国际社会为之付出巨大努力,目的是为了解决各方关切,化对抗为合作。这是伊核协议的意义所在。一直以来,中方在履行自身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同伊朗开展公开、透明、惠及民生的合作,也乐见国际社会与伊朗开展合作交流。我们希望这种互利互惠的合作能够不受干扰地继续下去。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来源地址: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6/16/content_5299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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