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府函〔2018〕96号
省环保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调度工作的函》(川环函〔2018〕322号)收悉,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对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县(区)制定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雅安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现呈报于后。
特此致函。
附件:雅安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雅安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调度工作,解决我市名山区、芦山县、荥经县和汉源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5个重点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明确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县城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改目标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5个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任务。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名山区。
存在的问题:徐家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3户住户未搬离。
整改措施: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将3户住户全部搬离保护区。
整改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安置和房屋拆除工作。
(二)芦山县。
存在的问题:第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3户住户未搬迁。
整改措施:将3户住户全部搬离保护区。
整改期限:2018年6月30前完成搬迁工作。
(三)荥经县。
存在的问题:相岭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约有120人未搬离。
整改措施:将保护区内人员全部搬离。
整改期限:2018年4月30日完成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搬迁安置方案制定工作,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补偿和建筑物拆除,完成退耕还林植树工作。
(四)汉源县。
存在的问题:一是永定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3户住户未搬迁。二是永定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1115户住户生活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全覆盖。
整改措施:将3户住户全部搬离保护区;完成1115户住户集中区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提升工作。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名山区、芦山县、荥经县和汉源县政府均成立了由分管副县(区)长任组长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责任,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全员参与整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全力督促县(区)政府积极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督查,把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对相关县(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