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六举措”全力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全面把握《规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抓好《规定》学习宣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层层组织传达学习,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规定》学习宣传解读工作,迅速掀起一股学习热潮。通过专题学习会、宣讲会、讲座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党报、党刊、政府网站等载体进行全面解读,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记于心、融会贯通,全面把握《规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好《规定》各项要求。
二是以定职明责为核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近年来已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党政同责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归纳,着力提炼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实用管用措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主动谋划、提前思考。根据《规定》和《雅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雅安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雅安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实施细则。及时出台《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的通知》,推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是以考核激励为抓手,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和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实现动态量化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雅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进行综合考核。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精神文明办和各县(区)党委,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升为由市政府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四是以巡查督查为重点,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安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雅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从6月4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第一轮综合督查和第二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巡查督查结果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部门,作为对被巡查地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通过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和提升督查巡查权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五是以追责问责为手段,倒逼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安全生产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况,由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从严追责问责。
六是以贯彻落实为契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盯紧盯牢重点难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汛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堵住安全漏洞。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落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各项制度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