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唐建伟、程志蓉位于雨城区滨江西路4号6幢6-7层23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监证0056835,雅市国用(2007)第15568号、监共0002538,雅市国用(2007)第15568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建伟
2018年6月11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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