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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8-06-08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科技知识产权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对2016年度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雅安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签署的《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起止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yakjj.tccxfw.com/”,在线填写《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完成后提交,直接导出打印,并逐步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二)审核盖章,材料报送。打印出的纸质验收材料与其他验收附件材料一并完成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推荐单位签字签章手续后,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相关科室。

(三)组织会议,审查验收。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聘请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会议答辩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内容如下:

1.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签署的计划任务书约定的考核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约定的经费预算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四)验收会议后,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专家验收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论,并正式发文通知验收结果。

三、验收提交材料

(一)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已签署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千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六)提供与合作单位签定的研究协议书和经费使用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七)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支撑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八)经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验收是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关键环节,各项目推荐单位要积极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照《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二)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三)提供的财务账单明细须与验收经费决算表一致。

(四)报送的纸质材料按验收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五)凡项目负责人承担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要求通过验收的,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对其新申报的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不予受理,并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关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行政中心5B711室,受理时间:2018年7月2日-6日
联 系 人:李映红  陈立

联系电话:0835-2223138

附件:1.201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待验收项目清单

2.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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