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门前五包”管理行为,明确单位和个人“门前五包”权利和义务,共建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5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城区中心城区内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住户以及临街的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是“门前五包”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承包管理其责任区域内的卫生、秩序、容貌、绿化、设施以及文明劝导工作;雨城区政府是“门前五包”的责任主体,负责明确雨城区“门前五包”牵头单位,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督察和每月抽查、季度联查工作,总结推广“门前五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门前五包”管理的有效模式;街道办事处(乡镇)是“门前五包”的工作主体,按年度与辖区内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书各项要求,开展业务指导、日常监管和量化考评工作。
同时,《办法》首次明确,对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导致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抄送市、区纪委监委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责任。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督促中心城区街道办、姚桥新区管委会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努力为市民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