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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全面取消通关单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03 2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自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用于与海关工作联系的业务单证,主要目的用于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关检融合后,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纳入海关现有通关流程,通关单已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和意义。

取消通关单既可在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方面发挥立竿见影的示范作用,也可简化企业申报、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为守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降低通关成本,切切实实提升企业获得感,预计将有超过10%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从中获益。(记者 杜海涛)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来源地址:http://www.gov.cn/xinwen/2018-06/03/content_5295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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