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河长制工作重点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全市河湖名录体系,建立“一湖一档”、“一湖一策”,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并将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
二是强化统筹安排。加强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水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实施,突出抓好河湖管理保护“六大任务”,确保河湖水质整体改善。
三是健全制度管理。做好河(湖)长巡河工作,加大巡河问河工作力度,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河湖综合治理保护联动机制和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是加快推进立法。加快推进水环境保护立法,尽快出台《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市政府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