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农村群众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了因事故灾害造成的致贫问题,芦山县公安局以推进“法律七进”为抓手,搭建“五个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延伸法治教育触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力推进基层治理服务阵地、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形成知法遵法尚法守法社会氛围。
一是搭建自身学习平台。在实施监督执法活动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民警、辅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主动学法、准确用法、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通过业务知识讲座、参加案件讨论分析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从执法细节入手不断提高民警、辅警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搭建阵地宣传平台。借助车管服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部门,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典型事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方法,不断增长交通违法人员、办理业务人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树立文明驾驶和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搭建流动宣传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容易理解的宣传方式,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坐超员车、不违法载人和骑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等安全常识及管理触角延伸到辖区客货运站场、广场、学校等人口密集地,通过流动宣传、摆设展台、悬挂横幅、粘贴挂画、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把交通安全知识、防范、温暖送到广大交通参与者手中。
四是搭建勤务宣传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民警日常勤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一线执勤民警在路面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时,对途经辖区所有7座以上客运车、微型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驾驶人实行“一查二问三叮嘱”,积极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后方可放行;要求窗口民警在对办理车驾管业务时,要积极为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介绍并指引群众观看典型事故案例展板、取阅宣传资料。
五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针对辖区道路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抓拍交通陋习,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向公众传播“以文明交通为荣,以违法出行为耻”的理念,努力扩大社会面的宣传效应。同时,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举案说法、专家解说等方式,强化媒体宣传效果,宣传安全行车的必要性,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