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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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存在问题 | 牵头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阶段 | 整改进度描述 | 是否销号 | 备注 |
3 | 虽然全省已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但在一些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考核走过场,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如,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4个市在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但在当年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中得分仍然接近满分。在四川省2016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中,19个市(州)得分相同,并且均超过考核设定的最高分值。 | 市目督办 |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落地落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出台《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将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任期)综合考核挂钩。对企业发生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人员年度(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能评定为优秀,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经营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 | 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 | 2018年8月底前 | 已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印发《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同时,市国资委制定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 | 已完成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专项审计工作,下一步印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2017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自查,同时提出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其中,环境保护考核有关内容在环保部门指导下,纳入经营业绩分类指标,在2018年上半年前,与各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 否 | 市国资委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