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2018年4月9日,雅安市国资委按照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照《雅安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制定了市国资委《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雅国资委发〔2018〕74号),分解细化整改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及时报送雅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调度表,反馈整改进度情况,确保于2018年8月前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市国资委已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印发了《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市国资委草拟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雅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完成了相关市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专项审计工作,预计本周内印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2017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自查,同时提出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其中,环境保护考核有关内容在环保部门指导下,纳入经营业绩分类指标,在2018年上半年前,与各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在环保部门指导下,细化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具体目标内容,作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重要分类指标,在2018年度结束后,对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企业开展考核工作,对企业发生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人员年度(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能评定为优秀,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经营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
附表:雅安市国资委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雅安市国资委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