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张光仙于2018年4月13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董揆鉴位于雨城区果园路74号4幢2单元6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张光仙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7180号、雅市国用(2002)字第2152-180号 |
董揆鉴 |
张光仙 |
房屋 |
雨城区果园路74号4幢2单元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