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了“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三大救助。截至3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23564人次,支出救助金额1185.5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349人次,救助资金846.44万元;门诊救助5009人次,救助资金61.63万元;民政资助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1520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277.5万元。我市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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