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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召开2018年第二次安全工作会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04-08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4月4日上午,在芦山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第二次安全工作会,对“清明”、“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再部署,芦山县安监局、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众程运业芦山分公司、众程芦山公交分公司、天运司芦山分公司、芦山旅游出租公司、天乐驾校、姜城驾校负责人及芦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县交通局副局长黎智传达了全县2018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精神,通报了前期安全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并对芦山县第二季度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力度;二是加强道路安全驾驶巡查力度;三是对农村道路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将排查出来的短板在第二季度进行纠正;四是搞好拉网式排查做好具体交通安全工作;五是临时配载点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要继续加强对“三品”的检查,严禁“三品”上车,各运输企业也要加派人手进行监管;六是驾校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车辆必须统一停放,严禁教练车私用;七是出租车公司要加强GPS监管,严禁超速超载。

芦山县运管所所长程永强同志对公路运输检查中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一是客运车辆中途拉客上车未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二是个别运输企业存在超载情况;三是春节期间发生一起司机乱涨价情况;四是对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主体主责未传达;五是个别驾校师傅不按核定线路教学。各客运企业、驾校负责人要对上述问题在第二季度中进行整改,并加强各企业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发现的隐患要整改落实,加强对所属设备的安全排查,对临时发车点加大排查力度。

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员徐丹同志通报了全县一季度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并通过此次会议对各客运企业、驾校、寄递物流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以赴确保“清明”、“五一”节期间不发生一起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

芦山县安监局局长季强同志再次强调安全工作重要性,一是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二是必须按照党中央要求“三个必须”同岗同责;三是安全工作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依法监管、抓好痕迹管理与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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