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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民盟 发布时间:2018-03-09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盟雅安市委主要职能。

民盟雅安市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法赋予的权限之内,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雅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重点工作。

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民盟十二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雅安民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报告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开展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通过盟员培训、暑期活动等形式,重点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以建成西康民盟历史陈列室为载体,打造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学习实践活动品牌,续写雅安民盟光荣历史。

理研外宣工作再上台阶。积极申报承接民盟省委、中共市委统战部理论研究课题,出版《民盟在西康》文史资料。加强与宣传部门、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提高对外宣传实效,扩大雅安民盟社会影响。继续办好民盟雅安市委网站、《雅安民盟》、《雅安民盟信息》等盟内宣传平台,拟建雅安民盟微信公众号。

用好两会履职平台。紧紧围绕落实中共十九大、民盟十二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做好市政协四届二次全委会上民盟市委大会发言、联组会发言和集体提案准备工作,提交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做好重点提案建议的提前介入和跟踪;支持和鼓励雅安民盟的代表人士在全国、省级、市级两会上履职尽责。

围绕中心开展调研。紧紧围绕中共市委、市政府“1485”发展思路,协力脱贫攻坚,聚焦聚力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城乡建设“四大提升工程”和实施绿美生态、飞地经济、全域旅游、千亿产业、东进融入、交通通达、五美乡村、民生福祉“八大行动”,持续关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科学规划选择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建言质量。按照协商座谈、情况通报有关内容,做好调研建言准备。参与盟省委有关调研活动,积极承接民盟省委调研课题。

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编辑。进一步优化信息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努力增加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的信息采用量,推动信息工作取得新成绩。注重发挥代表人士和骨干盟员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代表人士、骨干盟员信息工作通报制度。

继续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做好名山区中峰乡下坝村脱贫攻坚工作。突出智力帮扶,支持村上产业发展,组织盟员艺术家、医疗卫生工作者到扶贫村开展惠民活动,积极协调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

统筹资源,开展社会服务。继续在天凤乡同心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培训、健康咨询等活动。坚持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捐资助学、文化下乡等活动。同时整合各方资源,继续争取上级盟组织和社会支持,为基层组织开展好社会服务工作搭建一个更加广阔的平台。

保证组织发展效果。坚持人才强盟战略,在保持传统界别特色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社会人才结构的变化,加大新社会阶层特别是“三类重点对象”的盟员发展力度,重视市级职能部门盟员的发展,更好服务新时期的统战工作。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推进政治交接,加强学习培养与实践锻炼,提高理论素养和盟务工作能力。完善基层盟组织考核办法,坚持对基层进行工作目标管理,在基层开展“建设规范化支部”活动,适时成立民盟名山区支部。开展学习《盟章》活动,按照盟章要求管理盟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盟雅安市委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盟雅安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93.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9万元,主要是2018年减少一人以及取消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93.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万元,占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79万元,占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支出预算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9万元,占68.52%;项目支出29.30万元,占31.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9万元,主要是2018年减少一人以及取消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79万元,上年结转1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5.74万元,主要是2018年减少一人以及取消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7.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调研、培训等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接待盟省委及市州盟组织调研、考察,以及基层盟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范用车行为,保证厉行节约的原则。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基层调研、市州交流(含兼职领导)、调研课题、扶贫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盟雅安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94万元,下降7.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盟雅安市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空调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民盟雅安市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民盟雅安市委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民盟雅安市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指民主党派机关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管理事务:指各民主党派及办事机构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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