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字第0093346号,雅市国用(2013)第39159号 |
刘北平 李桂琼 |
房屋 |
511802002004GB00043F00020001 |
雨城区雅洲大道468号1幢1单元6层9号 |
因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无法收回证书 |
公告单位: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