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伟木业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处罚 |
||
纳税人名称 |
汉源县拜托有限责任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11826791825518B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芦山县飞仙工业集中区 |
|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
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虚开发票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芦山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016年对四川鸿伟木业有限公司申报纳税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向两户外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5份,虚开金额128.21万元、税额21.79万元,价税合计150万元,虚开的税额对方已申报抵扣。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11万元,并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