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拜托有限责任公司错用税率少缴税被查处 |
||
纳税人名称 |
汉源县拜托有限责任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118237650617455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汉源县新县城江汉大道供销社小区 5栋3单元6楼11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
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案件性质 |
未按规定申报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汉源县国税稽查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汉源县拜托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取得收入按“广告收入”税率6%申报纳税。经查证核实,该公司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56600元,应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8223.93元,而该公司按“广告收入”6%税率进行申报缴纳增值税3203.77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020.16元。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额5020.16元,加收滞纳金107.93元。目前,该公司应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合计5128.09元已全部依法追缴入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