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并于4月1日开始进入征收期。为了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再次与市环保部门加深沟通,按照环保税法由“费”改“税”的总体思路,双方就“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探讨,为即将进入的征收期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即将开始的“纳税人学堂”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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