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卫生整洁、环境宜人、舒适惬意的生活环境,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干净、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及早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明任务。春节前夕,市城管执法局及早研究印发《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城乡环境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春节期间环境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时间节点,明确县(区)和市级部门治理内容、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实现治理工作横向部门联动,纵向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市开展了为期38天的集中整治活动。
二是狠抓重点求实效。重点加强了中心城区(县城)、集贸市场、公路和河道沿线等地段,及城镇中心商业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等重点区域卫生和秩序治理,组织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和大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清理道路、边沟卫生死角垃圾4000余吨,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5088处,规范店招店牌2200处,清理破损横幅、广告2685处,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927起,治理农户庭院14424户。
三是强化宣传造氛围。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文明劝导队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大扫除、迎新春”环境治理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集中整治期间,共发动群众12万余人次参与环境治理。
四是纳入考核严督导。市城管执法局将各县(区)、市级部门春节期间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并督导各县(区)治理办进一步加强了春节期间环境治理工作督查考核。特别是加强对熊猫灯会、蒙顶山景区等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督查。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开展环境治理督查455次,实现了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