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7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4711号、雅国用(96)字第470号 |
张芝兰 |
康 虹 |
房屋 |
康 虹 |
雨城区大北街31号2单元12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7923号、雅市国用(2008)第18790号 |
宫名铁 |
李 洁 |
房屋 |
李 洁 |
雨城区雅洲大道466号4幢1单元6楼22号 |
3 |
川(2017)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08469号 |
徐培玉 |
周为民 |
房屋 |
周为民 |
雨城区文化路62号7幢3单元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