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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三举措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1-24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百日平安行动”开展以来,芦山县公安局紧盯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不放松,通过构建校园安全警务机制,夯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净化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全面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滚动式教育指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法制知识进校园”活动,突出禁毒、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在芦山县47所中小学校授课87场(次),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师生、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定期召开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家长代表联席会议14场次,通报“护校安园”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学校和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校园警务更加贴近民意。指导校方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值班巡逻等各项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并通过保安公司定期对学校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校园内部安保力量全面增强;指导学校、幼儿园添置钢叉、警棍、盾牌等护卫器械,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进出口、主要通道、重点部位安装视频探头,校园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增强。

拉网式整治清查,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工商质监、城管、卫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全覆盖的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大治理、周边环境大整治,消除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流动摊贩占道(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等问题。强化校警信息互通共享,明确学校分管校园安全的领导、派出所兼职法制副校长为专职信息联络员,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及违法犯罪线索、安全隐患实时互通共享,密切配合民警强化预警防范,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贴身式巡防守护,构筑校园安全保卫屏障。扎实开展校园高峰勤务,加大警力投入,加强显性用警,在学校、幼儿园上学前、放学前定时常态护航,维持秩序、守护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师生平安。特巡警、派出所民警街面动中备勤,将学校、幼儿园纳入巡逻必到区域,学生上学、放学及下晚自习等重要时段实行动态防控。建立派出所、治安护学岗与校园安保人员联动联勤机制,加强校警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增强应急处置、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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