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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乡村旅游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来源:市旅游发展委 发布时间:2018-01-19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周浩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旅游建设的建议》(第31号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市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对我市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建议也非常好,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委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纳入总体旅游规划范畴之内,首先要完善发展乡村旅游的规划体系,并与各乡(镇)域规划、产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各自为政、盲目开发,导致项目雷同、档次不高”相关建议的回复。

我市在编制《雅安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雅安市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雅安市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乡村旅游篇章,提升了乡村旅游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同时我市坚持产村相融、多规衔接的发展理念,以市域为单位,把乡村旅游景区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和农民增收计划等有机衔接起来,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县域规划间的沟通衔接,统筹谋划全市产业布局,最大限度避免资金浪费、相互割裂和彼此矛盾,提升了乡村旅游规划的兼容性和延续性。

二、关于“组织专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乡村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相关建议的回复。

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促进农旅深度融合,增强地震灾区的“造血”功能,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城乡居民健康休闲消费,为全面实现雅安生态、文化、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提供顶层指导,我市2015年编制了《雅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规划将着力形成“三三一三”的发展格局,即构建茶产业、果蔬产业、果药产业3条生态文化旅游经济走廊;大力推进10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100个幸福美丽新村、100个精品旅游村寨三个“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构建东部休闲度假区、南部生态阳光康养旅游区和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区三大功能片区;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领、深化区域合作,雅安成功创建全国首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最终实现雅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把乡村旅游规划和产业发展联合起来,逐步把乡村旅游过渡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上,从而以旅游推动的现代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相关建议的回复。

我市坚持全域景区、全面建设的发展目标,按照农旅结合、一三互动、接二连三的发展思路,把农业农村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产村相融。在新村居态布局上,把幸福美丽新村作为景点来打造,把居民点作为文化小品来培育,科学建设,实现宜居宜游宜业。在新村业态布局上,按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求,积极打造农业公园、生态庄园、家庭农场、休闲农庄,让田园变成乐园。在新村生态保护上,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村落,避免挖山砍树、破坏生态。在新村文化培育上,把茶马文化、熊猫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元素融入新村,实现一村一主题,一村一特色,体现乡村情趣、乡愁历史。基本实现农村新型社区、现代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点的“三合一”发展目标。截止2016年我市共创建乡村人文类国家级A级景区14个,乡村旅游强县3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7个,乡村旅游精品村寨8个。

四、关于“完善发展乡村旅游的投融资政策,除政府部门统筹、用好专项资金开发乡村旅游外,还应设法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投资,并鼓励农民以土地、房屋及劳务等方式入股”相关建议的回复。

近年来,雅安旅游行业积极帮助乡村旅游解决发展资金瓶颈,争取省、市旅游发展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乡村旅游拓宽融资平台。同时创新发展机制。一是鼓励和引导乡村建立“民办、民管、民享”的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乡村旅游合作社,整合重建户闲置资产转化为股金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二是着力发展“政府+企业+合作社”的乡村旅游扶贫模式,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合作社代表农民广泛参与乡村旅游发展。三是加快推进“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群众参与”的“政府+企业+农户”模式,通过政府进行有效的规划,农户参与旅游建设,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达到政府获益、企业增值、农户增收的效果。

此复。

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雅安旅游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联 系 人:质量规范管理科  苏亚萍;联系电话:596315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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