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清主体责任,层层传达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严肃过节纪律的通知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担起监督责任,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要加大对本单位严肃过节纪律的检查力度,形成执纪震慑。重点对落实上级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肃过节纪律有关通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各单位持续纠治“四风”和纪检组开展督查问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督查促落实,杜绝“节日腐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成效。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市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对照查找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所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用车等方面的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头雁效应”。
四是开展廉政教育,绷紧纪律思弦。盯住时间节点,针对“两节”开展廉政提醒普及教育。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上级关于严肃过节纪律的要求,促使其绷紧思想之弦,严格自律。将省局党组提出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六个严禁”具体内容通过廉政短信方式发放给全市地税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使其知敬畏、明底线,切实做到严格自律,不踩红线。
五是紧盯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报告制度。建立“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局纪检组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或信访举报反映的“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市局纪检组,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快查严处,严肃问责追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过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