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峰、于冀川二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水利科研院所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年3月1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了《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川人社发〔2017〕15号),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要,可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自主开展内部人员竞聘上岗。可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将上一等(层)级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用于下一等(层)级岗位聘用;可将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用于中级岗位设置,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不低于国家、省和市基本条件自行聘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也可以自主确定招聘条件、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对编制不足但单位发展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但该文仅适用于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我局正在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的相关政策,待我市政策出台后,相关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下发后,我市一直在贯彻执行,只是因近年市水利科研院所提出的考核招聘计划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而没有开展考核招聘工作。
三、2016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文件对如何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也正在牵头制定我市的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待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出台后,将一定程度上破解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束缚,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