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素君、程树芳、杨红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辆管理的建议》(第18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尝试实行车辆限号、限行管理的建议。
机动车限号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限号的措施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法理依据,并以本地区机动车道路占用率为参考条件,与公共交通体系发达程度相匹配。目前,雨城区有各类机动车近8万辆,雨城区中心城区有道路近90公里,按照双向双车道(单车道宽为3米)计算,90000米X3米X4=1080000平方米,单车按照3米X4米=12平方米的占地面积计算,中心城区道路容纳机动车量的理论峰值为1080000平方米/12平方米=90000辆。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电子警察系统交通流量统计显示,城区内的日均交通流量在2万至3万之间。因此,雨城区中心城区的道路容纳机动车量尚未完全饱和,尚不具备限制机动车(除货车外)进入中心城区的条件。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若有限号通行的必要,公安交警部门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2016年雨城区开通北外环线之际,雅安市政府通过了《关于在雨城区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对进入雨城区中心城区的货运机动车实施了限路段的管制措施,极大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提高了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待南外环线开通后,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报请政府对城南片区的货车通行路线进行规划和限制。
二、倡导环保出行,探索同单位、同线路驾车上班人员拼车上下班出行的建议。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倾力关心下,雨城区新开通了多路公交车线路,近期又开通了雅安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至大兴二院区的公交线路,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借鉴其他城市在打造绿色交通方面的先进经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绿色环保出行,改善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的重要方式之一,尤其是目前雨城区正在大力提高新能源公共交通的占有比例。
针对您提及的探索同单位、同线路驾车上班人员拼车上下班出行的建议,在确保安全,明确责任,互有约定的前提下,我们表示应当提倡和鼓励,减少机动车出行频率有助于交通管理。
针对加强机动车管理,提高环境质量方面,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限制“黄标车” 进入主城区。三是加强环保检测机构的管理。四是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五是开展道路噪声监测工作,加强道路限速和禁鸣管理。六是加强对大货车抛洒、滴漏货物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关于增修公共停车场,加强车辆乱停的整治的建议。
雨城区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因道路规划陈旧,交通配套设施匮乏,能够规划临时停车位的空间有限。因此,统一了老旧城区新建立体停车楼,新城区强化配套建设停车位的管理思路。目前,老城区已投入使用两座立体停车楼,尚有两座还在建设之中。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实施科技化管理,现已完成了临时占道停车位地磁感应系统的安装。同时,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动临时停车差别化收费的管理方案,以提高停车位的利用效率。针对同一区域不同时段,在有条件的路段开放分时段临时停车位,于2016年年初在西康路东段开辟了17时至20时的临时停车区域,允许在该时间段内机动车可以靠沿河一侧停放,极大缓解该区域的停车需求。
2016年1月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管理五大治理工作的要求开展了“违停治乱行动”,旨在通过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城区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雨城区中心城区内新建了101套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对机动车违停的查处能力,违停现象较以往有所好转。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诚请您能继续关注雨城交通,监督公安交警管理工作,为建设美丽雅安共同努力。
雅安市公安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