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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南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唐南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上坝路9号3-1栋7号房屋的房产证(证号:监证0015530)、土地证(雅国用(1999)字第263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南江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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