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国公证机关都办理哪些公证?

来源:市外侨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7-12-25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业务范围很广。主要有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法律事件和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等三大类:

①关于证明法律行为的公证,主要有:

——经济合同公证:如承包合同,劳动合同等公证;

——其他民事合同和协议公证:如租赁合同,赔偿协议等公证;

——遗嘱公证:如遗赠公证等公证;

——收养关系公证:如事实收养和解除收养等公证;

——委托公证:如委托代管房产等公证;

——声明书和保证书公证: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招标,拍卖等公证;

——签字或印鉴公证。

②关于法律事件公证,主要有:

——死亡公证;

——生存(健在)公证;

——出生公证;

——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公证。
     ③关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公证,主要有:

——学历公证;

——经历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

——法人资格公证;

——公司章程,委任状公证等。

总之,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增多,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也越来越多。对于因私出国人员来说,所有的涉外公证业务,我国的公证机关均可以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