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文定街10号5栋1单元5层9号房屋的房产证(证号: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83926号)、土地证(雅市国用(2011)第330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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