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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烧烤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雨城区中心城区烧烤经营活动管理,减少油烟污染,净化大气环境,市城管执法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联合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雨城区人民政府制定了《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烧烤管理办法(暂行)》。近日已印发雨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姚桥新区管委会。暂行管理办法根据中心城区不同区域确定了不同的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雅州大道、熊猫大道、康藏路至挺进路、羌江南路至东大街至西大街等主干道以及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全面禁止烧烤,八一路至解放路、南一路、先锋路等三处为雨城区中心城区临时烧烤经营场所。对从事烧烤经营的餐饮商家应具备的规定条件,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等予以了明确。城管执法、食药监、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和雨城区政府将按照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教罚并举、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沿街门店烧烤经营秩序,重点整治无经营场地、无固定店面的露天流动烧烤,妥善解决烧烤造成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环境秩序良好、食品卫生安全、环境整洁有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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